要带以下证件进行结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生效证明),如果当事人声明其婚姻状况为离婚。
有效居住证,如果双方均为外省户籍。
婚前健康检查证明,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提供。
建议:
确保所有证件和证明文件的准确性,特别是身份证和户口簿的信息必须一致。
如果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应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
如果婚姻状况与户口簿或声明不一致,需要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更正。
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