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和离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体区别如下:
定义:调出是指员工从一个单位调动到另一个单位,或者在公司内部从一个部门调动到另一个部门。调出可以是本人申请,也可以是由单位提出。
程序:调出需要经过正常的手续,包括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批、新单位商调、新单位出具调令、原单位出具行政工资介绍信等步骤。
适用对象:调出一般适用于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之间,或者是在同一单位内部的不同岗位之间调动。
性质:调出是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不涉及解除劳动合同。
定义:离职是指员工辞去现有职务或工作岗位,离开所在公司或单位。离职可以是主动辞职,也可以是被辞退、开除等情况。
程序:离职的主要程序包括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批、单位出具同意辞职决定、个人将档案转至同级人才交流中心或新单位等步骤。
适用对象:离职适用于所有企业,不仅限于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
性质:离职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职务关系终止。
总结:
调出主要是员工在单位内部或单位之间的岗位变动,涉及变更劳动合同。
离职是员工主动或被动地结束与用人单位的职务关系,涉及解除劳动合同和可能的档案转移。
建议在考虑调出或离职时,详细了解相关程序和后果,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处理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