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归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