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在 入职后的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因此,员工在入职后的三十天内,用人单位需要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工作,以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时及时办理社保手续,避免因未按时缴纳社保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