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期限是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则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的主要时限要求如下:
1. 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当事人应严格按照上述时限要求提交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及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