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的申请应当在 收到驳回决定的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具体流程如下:
专利申请人首先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驳回通知书。
申请人需要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复审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收到复审请求后,会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
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后,会通知专利申请人。
因此,专利复审的申请时限是三个月,申请人需要在这个时间内完成复审请求的提交,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提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