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也称为发包人、建设单位或业主,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者是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单位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个人,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通常处于主动和有利的地位,能够影响承包经营的基本目标和实施效果。
发包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完成,以便承包单位能够按时进入施工现场。
2.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
3. 在承包人完成工程后,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发包单位在建设工程领域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因为他们是项目的发起方和最终的资金支付者,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负有最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