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也称为 员工主动辞职,是指 员工基于自身意愿,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并经过单位同意后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这种离职方式体现了员工的个人意愿,通常是由于员工对未来职业规划的重新考虑,或是对当前工作环境、薪资待遇等不满意而做出的选择。
主动离职的特点包括: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而不是被动地被解雇或由于其他原因被强制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主动离职时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与自动离职不同,主动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经过单位同意后即可离职。
对于主动离职的员工,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转移社保关系和档案。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主动离职是员工的权利,但过多的主动离职行为,尤其是优秀员工的离职,可能会对组织的士气产生负面影响,重新招募和培训新员工的成本也会增加,从而对组织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员工在决定主动离职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和组织的影响,并与单位进行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