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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如何确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06:33:22    

法院确定管辖权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级别管辖:

根据案件的性质、标的额、影响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的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地域管辖:

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

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如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等,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改变。

特殊地域管辖:

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等特定类型的案件。

合同约定:

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移送管辖:

如果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以上是法院确定管辖权的基本方法。具体案件的管辖权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