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林区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过失犯失火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自然保护区造成损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妨碍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妨碍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建议:
进入林区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持有“进入林区许可证”、遵守防火规定等。
若因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应立即报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严格遵守林区的各项管理规定,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