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子改造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对于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对于城镇规划范围外的房子,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
审批手续通过后,需要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重建完成后,需要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是危房改建,需要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会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方可予以登记。
如果业主的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齐全,需要持改造申请、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以及房子的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的规划局窗口申请报建。
如果证件不全,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但没有房产证,需要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如果土地证四邻不清,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认定后,再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需提供这些图纸以进入办理程序。
房屋改建属于普通、简易装修时,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如需要改造的住宅为2005年及以前交付使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业主委员会意见、物业管理形式、居民意愿调查表、个人出资改造凭证等。
如果申请政府补贴,需要提交旧房装修改造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明、装修(改造)合同、造价清单、发票、支付凭证、改造前后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改造单位银行账号等材料。
建议:
在进行旧房改造前,业主应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延误改造进程。
如果涉及到危房改建,应提前进行危房鉴定,确保改造过程符合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