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通常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根据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如有期徒刑以上。
检察院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有逃避司法追究、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有权在审查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并提交给检察院审查批准。
对于复杂或重大的案件,检察院可能批准逮捕以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察院在做出批捕决定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犯罪性质、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批捕决定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并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