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停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填写《停业登记表》,说明停业原因、停业期限。
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等相关材料。
税务机关审核资料,符合受理条件后,进行停业核准。
核准后,税务机关出具《核准停业通知书》和《复业单证领取表》。
结清所有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缴销或封存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
停业期满或提前复业时,持《核准停业通知书》和《复业单证领取表》办理复业手续。
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停业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
若停业超过一年,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停业期间仍需履行纳税义务,如有纳税义务发生,应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请根据最新的税务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