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实际上是驾驶证)最多能被扣 12分。当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具体规定如下:
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
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或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因此,为了确保行车安全,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扣分累计达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