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文件:
这是买卖双方签订的法律文件,是交房的基础依据。
由开发商出具,通知购房者前来收房。
购房者本人需要携带的身份证件。
如购房者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则需要携带户口簿。
证明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证明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证明建设工程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简称预售许可证,证明商品房已经具备销售或预售条件。
保证房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说明房屋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证明房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符合交付使用条件。
在交房即交证的政策下,开发商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此外,购房者还需要检查房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确保房屋具备交付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