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的主要税收种类包括:
国内公司:以菲律宾国内外所有净收入为基础纳税。
常驻外国公司(180天以上):就菲律宾境内取得的净收入纳税。
非常驻外国公司:就菲律宾境内取得的总收入纳税。
税率:通常为应纳税收入的25%,对于年应税收入在500万至1亿菲律宾比索之间的企业,可享受20%的税率。
最低公司所得税:为总收入的2%,自企业运营进入第四年起开始征收。
居民和非居民:对菲律宾境内外所得征税。
非居民外国人:仅就其在菲律宾境内来源的所得征税。
税率:居民和非居民按0-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非常驻外国人的收益按25%税率征收。
税率:12%,适用于大多数进口商品和国内销售商品。
征收对象:特定商品,如烟酒、机动车等。
税率:视商品类别和数量而定。
征收对象:进口商品。
税率:根据商品分类(海关代码)而定,通常在0%至65%之间。
包括资本利得税、捐赠人税、遗产税、跟单印花税等。
对特定商品(如酒精、烟草和石油产品)征收的额外税费。
如港口费、仓储费和检验费等,虽不属于税费,但商家在贸易过程中需考虑。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税率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税收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