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登记证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个体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寸、二寸红底照片各一张。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
失业证明(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就业证明(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