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先由对方盖章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律师建议对方先盖章,这样可以确保在签署我方合同前,对方已经对合同内容做出了承诺,从而避免对方后续改动合同内容。
有些合作方为了控制合同流程,会要求对方先盖章。这种做法可以确保合同在双方签署前已经经过对方的确认,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效力附加条件。因此,如果双方同意,一方可以先盖章,并在合同生效条件满足后再由另一方盖章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甲方会先盖章,只包含签字页,待乙方确认内容无误并盖章后,合同才被视为完整的有效合同。这种做法既满足了对方的要求,也确保了合同内容不被改动。
综上所述,合同先由对方盖章主要是为了确保对方的承诺在签署前已经锁定,控制合同流程,并增加合同的法律灵活性和操作的便利性。如果双方有特别约定,也可以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