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收据可以在以下地点开具:
直接开具发票:
出租方或私车公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及租车协议到税务局大厅交税后开具发票。租车公司在租车前应向租客出示租赁服务发票,如果提供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租客可能需要向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服务机构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建议
选择开具方式:如果需要正式发票用于报销或其他用途,建议到税务局直接开具或申请代开。如果只是作为临时凭证,租车门店提供的Invoice通常即可满足需求。
准备必要资料:无论是到税务局还是租车门店开具收据,都应准备好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车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