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产假天数如下:
如果生育过程中出现难产情况,可以增加产假15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育产假:
海南省规定,符合晚育条件的女性职工可以享受晚育假30天。
综合以上规定,海南的产假天数可以达到 188天,具体天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需要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政策发布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