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后,诉讼费的退费流程如下:
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原告填写《预退费信息登记表》,记录退费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并随卷宗移送审判业务部门。
案件生效后,胜诉方无需申请退费,由承办法官主动核算退费金额并线上提起退费流程。
法院财务部门收到退费申请后,进行在线流转审批,通过“承办人发起——财务部门审批——财务部门付款”的审批流程,审批结束后一键对接银行系统完成退费。
胜诉方需携带法院开具的诉讼费发票、主审法官开具的凭据、法院保存的票据联及当事人自己保存的发票联,到法院立案大厅的会计处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诉讼费缴费票据原件、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前往受理案件的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建议:
胜诉方应在案件生效后及时联系法院财务部门或主办法官,了解具体的退费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退费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