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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应该遵守哪些规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41:50    

法庭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遵守法庭秩序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听从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的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标语、条幅、传单;

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安全检查

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旁听规则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秩序;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准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不准发言、提问。携带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讯工具的,请关机;不准抽烟;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

庭审礼仪

坐姿端正,杜绝各种不雅动作;

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庭审活动无关的事;

不得在审判席上吸烟、闲聊或者打瞌睡,不得接打电话,不得随意离开审判席;

平等对待与庭审活动有关的人员,不与诉讼中的任何一方有亲近的表示;

礼貌示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发言;

不得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争吵;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法槌,敲击法槌的轻重应当以旁听区能够听见为宜。

准时出庭

准时出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在进入法庭前必须更换好法官服或者法袍,并保持整洁和庄重,严禁着便装出庭;合议庭成员出庭的着装应当保持统一;

设立法官通道的,应当走法官通道;

一般在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等入庭后进入法庭,但前述人员迟到、拒不到庭的除外;

不得与诉讼各方随意打招呼,不得与一方有特别亲密的言行;

严禁酒后出庭。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安全性和有序性,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