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察机构包括以下几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纪委派驻机构、政府派驻机构、司法派驻机构等,这些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根据派出单位不同而不同。
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国有企业派驻监察机构或监察专员。
例如,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是中央纪委派出、驻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
这些派驻监察机构的设置旨在加强监督,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