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离婚需要携带的手续和证件包括:
用于证明夫妻双方已经结婚。
用于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
用于证明夫妻双方的户籍信息。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商好离婚事宜,需要准备一份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
如果夫妻双方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需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明。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通过律师代理离婚事宜,需要提供律师委托书。
双方需要准备单人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各两张。
需要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
具体流程如下:
1. 双方协商好离婚事宜,并签订离婚协议书。
2. 双方携带上述证件和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 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建议:
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双方充分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以减少对自己和家人的伤害。
如果选择通过律师代理,需要提前准备好律师委托书及相关材料。
确保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