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假的时长限制,有以下几种说法:
每次事假时间控制在五个工作日之内,特殊情况之下,最长可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请事假最多不能超过20天,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若员工一次请事假达到十五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则不享有带薪年假。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事假的时长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员工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若需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以上,则需单位同意且不扣工资。在特殊情况下,如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则不能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建议员工在请事假时,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请假事由和时长,以确保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