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和退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离休:指新中国成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后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退休:指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后,按规定退出工作岗位,申领养老待遇的制度。
离休对象:主要包括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新中国成立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等。
退休对象:包括所有企业职员,含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基层干部等。
离休条件:主要满足达到离休年龄且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退休条件:包括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和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等。
离休待遇:离休人员退下来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还包括每年增加几个月的工资作为补贴,一年可以拿到超过12个月的工资。
退休待遇:退休人员主要享受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等社保待遇,具体金额和条件根据当地政策和个人缴费年限而定。
离休干部: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包括额外的工资补贴等。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仅享受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等社保待遇,没有额外的政治待遇。
离休年龄:根据职务的不同而不同,正省级干部为65岁,副省级及以下干部为60周岁,女性处级以下干部为55周岁。
退休年龄:一般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总结:
离休和退休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条件、待遇和政治待遇等方面。离休主要针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享受更为优厚的待遇和政治地位保持不变;而退休则适用于更广泛的群体,主要是企业职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待遇以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