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扶政策是指 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和扶持的政策,具体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该政策旨在通过提供经济补助和其他支持措施,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条件,鼓励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
对象: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村地区农业户口人员,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的夫妻。
条件:
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年满60周岁。
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对于特别扶助对象,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会有所不同。
通过经济补助和其他支持措施,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条件,鼓励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发展。
该政策从2004年开始试点,现已全面推行,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
总结:
奖扶政策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和扶持的重要政策,旨在通过提供经济补助和其他支持措施,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条件,鼓励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