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还贷的额度根据不同的提取方式和相关政策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的提取额度规定:
每个缴存人每日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一次提取最高可提取近12个月征信报告应还款额,具体可提取额度为公积金信息系统采集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月还款额乘以申请提取日时未提取月数。
提取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元。
每个缴存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且需在大额还款的1年内办理,夫妻双方均提取的需同时一次性办理。
可提取额度为每月应正常偿还商贷之外实际已大额提前还款的金额,且不超过近1年内大额提前还款总额,提取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元。
职工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时实际已还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住房贷款结清后,职工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补提取的,提取额还应不超过贷款结清时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对申请提取之日前5年内,存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提取用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照公积金缴存地进行核算。
在大城市区范围内缴存公积金的,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已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元(生育二孩的家庭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92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240元)。在盐城其余各地缴存公积金的,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600元。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的,任何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建议
提前规划:了解所在城市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前规划提取时间和金额,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公积金减轻还贷压力。
咨询专业: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合规操作:确保提取操作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影响未来的提取额度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