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与农户或村民小组签订《联建协议》。
根据建筑面积大小,向乡镇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建筑面积在500㎡以下的,直接向乡镇政府申请。
建筑面积在500㎡以上的,除了向乡镇政府申请外,还需办理报建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
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村委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
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由村委会签字并盖章,进行初步审核。
公示初步审查结果。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共同审核。
领取并填写《建房审批表》。
提交相关申请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住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
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进行施工备案,核发《施工备案证》。
建筑面积在300㎡以上的,由城乡建设局核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建筑面积在300㎡以上的,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向建设部门申请综合竣工验收。
向房管、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集体建设用地产权确权登记。
确保审批面积符合当地政策。
注意不批准的情况,如地界不清、土地有争议等。
请根据当地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遵循上述步骤进行合作建房。需要注意的是,手续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