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问题,关于法律协调,您可以考虑以下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调解民间纠纷,包括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司法局也提供调解服务,特别是在涉及法律方面的纠纷中。
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在特定类型的合同纠纷或医疗纠纷中也可以提供调解服务。
选择适当的调解部门时,请考虑纠纷的性质、涉及方的意愿以及调解的专业性。如果调解不成功,您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