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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指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3:15:54    

交付地点指的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义务的具体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合同签订的双方都会对合同交付地点作出约定。如果出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来确定交付地点。

具体来说,交付地点的确定方式如下:

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如果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了交付地点,则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

交付地点为第一承运人营业地。

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

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则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

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则出卖人的交付地点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如果出卖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出卖人的居住地为交付地点。

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情况: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综上所述,交付地点的确定首先依据合同中的明确约定,在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则根据标的物是否需要运输以及双方是否知道标的物所在地等因素进行具体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