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下达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和审理程序:
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但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当庭宣告判决的,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
当庭宣判的,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简易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刑事公诉案件:最快五日内下达判决书,最迟三个月内。
民事诉讼案件:普通程序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行政诉讼案件:六个月。
建议:
刑事公诉案件相对较快,通常在五日内下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案件根据审理程序不同,普通程序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行政诉讼案件通常在六个月内下达判决书。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