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简易注销的步骤如下:
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如上海的企业登记在线),确保简易注销公示已完成。
在首页搜索“注销”,选择“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模块,办理注册、变更和注销。
准备经办(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机号、清算负责人签字的注销申请书及公示版本的投资人承诺书。
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填写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等待简易注销公示期满,通常为20天。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后3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公示期满后,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工商局窗口办理工商注销: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文件(如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企业注销申请书等)。
工商局回收营业执照正副本,并返还《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包括申报当季税种、处理未了事项、获取清税证明等。
税务注销完成后,携带清税证明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预约开户银行,携带相关银行资料(如开户许可证、网银、财务章、私章等)前往办理注销手续。
建议:
确保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都准备齐全,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注销流程受阻。
提前了解并确认所需材料,以节省时间。
如果涉及复杂情况或前置审批事项,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获得详细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