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复垦的征地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明确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等关键信息。
此阶段在征地正式获批前进行,旨在预防抢栽、抢种、抢建行为。
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负责,调查内容包括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等。
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公告内容更为详尽,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
公告发布后抢栽抢建将不被纳入补偿范围。
由指定部门负责,登记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的将不享受补偿。
基于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及法律法规规定制定。
详细列明各项补偿费用。
对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参照同期征地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偿。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购房补助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面积,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助。
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为农用地形成的建新指标分类为建设用地指标和新增耕地指标,实施分类管理。
各地在使用建设用地指标前,应向自然资源厅书面申请复垦利用规模,依法按程序办理建新区转征用。
强化复垦区管护和后续利用,加强监督管理和备案。
《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