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发票在 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内仍未出具,则有权进行投诉。具体投诉渠道和流程如下:
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15网站或前往工商部门等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说明投诉事项和理由。若投诉事项符合要求,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受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建议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选择合适的投诉渠道,以便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