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声明身份证作废的步骤如下: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挂失丢失的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挂失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
个人申请书。
丢失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
报警回执单(到派出所报案后获得)。
个人身份证号码。
个人姓名。
户口簿。
身份证丢失证明(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以及本人近期彩色一寸白底免冠照片若干张。
根据要求撰写一份声明,内容一般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丢失时间、声明作废等。声明稿的内容通常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丢失日期、声明作废等,并注明声明人签名及联系方式。
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本地报纸,通常要求是公开发行的、覆盖面较广的报纸。可以选择当地的日报、晚报或者都市报等。
与报社联系,了解登报流程和相关费用,提供所需的声明和材料。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报社取得联系。
按照报社的要求支付登报费用。费用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报纸而异。
报社审核通过后,会安排具体的登报日期。在约定日期关注报纸,确认声明已经刊登。
登报后,购买报纸,取得含有声明作废身份证信息的报纸作为证明。
完成上述步骤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
建议:
在登报前,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选择有影响力的报纸,以确保声明能够广泛传播并被公众认可。
及时关注报纸的刊登情况,确保声明能够及时刊登。
保存好登报证明,以备后续办理相关事宜时作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