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转移的办理地点如下:
至上海市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至就业登记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