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请产假可以 提前15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遇到难产情况,产假将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时,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再增加15天。此外,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也将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建议提前15天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医院出具的证明,以便合理安排产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