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总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并计算。
减除60000元的基本免税额度。
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综合所得收入额减去上述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
如果预缴的税款大于应纳税额,则应退税额等于已预缴的税款减去应纳税额。
总结公式: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年度已预缴税额。
建议:
在进行年度汇算时,确保所有扣除项目都正确无误,以便准确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如果对计算过程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