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两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由上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人士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这些关联人可能因为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业务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关系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并可能利用这些关系进行资源或义务的转移。为了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上市公司需要对这些关联人进行明确的界定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