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交补充证据的书面材料应遵循以下格式:
具体原因:
陈述补充材料的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清楚说明相关的法律依据。
证据及来源:详细介绍补充的证据及其来源。
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
此外,证据补充书可以按照以下结构进行组织:
对补充的证据进行编号。
明确每个补充证据的名称。
详细记录证据的来源。
说明每个证据用以证明的具体问题。
在补充劳动仲裁证据时,还可以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簿。
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如企业工商注册信息。
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书。
工资和工时证明,如工资条或银行存折、工作牌。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工伤和伤残证明,如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
医疗证明,如医院疾病证明、住院出院证明、收据。
考勤记录,证明申请人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补充证据时,应当简明扼要地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支持已有的立场或论点,避免重复或矛盾。补充论据应具有充分性和说服力,并满足客观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建议在准备补充证据时,仔细遵循上述格式和内容要求,以确保材料的专业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