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材料: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境外人士提供)
受益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
护照(外籍人士提供)
不动产提供产证(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股权提供股权凭证
存款提供存折、银行卡
其他动产提供相应的凭证
父母子女关系:户籍证明、小孩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兄弟姐妹关系:户籍证明
其他关系:可以反映双方关系的凭证
指定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信托监察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草稿(如有)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精神能力鉴定意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
公证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遗嘱公证前,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