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证明分居事实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证据来支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类型及其收集方法:
如果你已经搬出去住,租房合同是最好的证据。保存好租房合同以及物业费、水电费的缴费记录,这些都能证明你确实已经不在原来的家里住了,而是有了自己的新住处。
这些记录能显示你在分居期间都买了些什么东西,吃了哪些东西,这些都是你独立生活的痕迹。要确保这些记录的真实性,平时买东西或叫外卖时记得留好小票。
可以在家里或新住处安装摄像头,或者用手机录下每天的生活。视频需要连续、不间断,最好覆盖一整年的时间。在法庭上播放这些视频,可以直观地证明分居期间的生活状态。
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是直接有力的证据。书面协议必须双方签字确认,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同时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的时间可以作为夫妻分居的时间。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这些记录应当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