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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手段堵住涉企“乱收费”空子 | 新京报社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07:21:00    

根治涉企收费乱象,离不开“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规范。图/IC photo

据新华社报道,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重点举措清单》,提出37条重点举措。其中,在强化监管、着力整治乱象方面,明确要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涉企收费的规范化,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多次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取得积极成效。但涉企收费涉及主体多、领域广,违规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如2024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涉企违规收费案件3042件,退还违规收费13.62亿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此背景下,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是深化整治涉企“乱收费”的标志性之举,也是把“乱收费”之手真正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一步。

此前,相关部门在谈及出台《办法》的背景时指出,目前治理乱收费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涉企收费相关规定分散在各地、各部门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并且,法律红线不清晰也导致收费主体对违法违规行为认识不到位,部分乱收费行为屡查屡犯。

因此,及时出台《办法》有助于破解涉企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处理过程中“定性难、处理难、整改难”的困境,并彻底打消一些收费主体在“乱收费”上的侥幸心理,真正为市场经营主体送上“定心丸”。

早在2023年底,《涉企收费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就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针对实际当中存在的强制收费、转嫁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明确而清晰地列举出利用行政权力收费、利用行政影响力收费、利用行业影响力收费及特定领域收费等四类涉企违法收费行为及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晰了“乱收费”的法律红线。

需要注意的是,从征求意见稿到目前已经过去一年多,涉企收费领域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乱象,且当前各个层面对于整治“乱收费”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是否有必要根据现实反馈给予新的优化,进一步提高各类涉企“乱收费”的违法成本,值得审视。

还要看到的是,涉企收费涉及不同的类型和收费主体,市场监管部门拟出台的《办法》只是完善涉企收费制度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只是聚焦事后“处理”环节。而根治涉企收费乱象,更离不开“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规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就提出,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凡是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监管责任。

这些都意味着,《办法》的出台并不代表涉企“乱收费”整治的一劳永逸。各地、各部门既要加快推进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建设,在法律层面堵住“乱收费”的空子,也要守土有责,强化各类监管责任的落实。

如市场监管部门就明确,今年将聚焦部分政府部门和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等领域,重点查处私营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费用等问题,并推进涉企收费监测点建设,充分发挥前哨站作用,对违法违规收费问题早发现早治理。

乱收费行为增加了企业成本、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也破坏了营商环境、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必须零容忍。但其出现的原因较复杂,对于其治理上的挑战不容低估。其中的一个关键,就是要一手不断织密制度防护网,一手打好措施落实“组合拳”,实现常态化的齐抓共治。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