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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试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线评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09:16:00    

川观新闻记者 李梓溶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试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线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自2025年起,依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全面试行代理机构在线评价工作。此举标志着四川作为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量第二大省(截至发稿时为4227家),在构建数字化监管机制、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有望为全国政府采购推进规范化提供“四川样本”。

创新评价体系 主客观相结合

根据《通知》,此次评价对象涵盖全省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代理机构,评价采取“客观为主、主观为辅”的双轨模式。客观评价基于采购平台实时采集的代理机构基础信息、项目交易数据、纠纷化解效率等指标,占比约70%;主观评价由采购人针对服务态度、专业能力、应急处置等维度打分,占比30%。两类数据汇总生成满分100分的评价结果,并于评价周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平台公示。

记者注意到,对不同采购机构,评价指标实行分类细化——集中采购机构侧重“集采竞争”“电子化采购”等能力,社会代理机构则聚焦“采购规范性”“业绩与人员配置”等维度,确保评价精准匹配不同类型机构的发展所需。

双周期考核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按照《通知》,评价工作按半年和全年双周期推进,分别覆盖1-6月及全年数据,各级财政部门需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决定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平台公开处理结果;采购人则须在项目结束后5日内完成对代理机构的公正评价。

评价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采购人对代理机构的选择,不同规模的机构对此反应不一。“这套体系能有效解决‘劣质低价’顽疾。”年代理量超1000个项目的四川某招投标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算了一笔账:公司每年投入数十万元用于系统升级和人员培训,但某些机构通过简化流程节省成本,反而以更低服务费抢标,“新评价体系把专业能力量化为竞争力,合规经营者有望迎来春天。”

而成立时间不久的小微代理机构则更关注执行细节。“过去的评价指标分散且主观性强,新机制用数据说话,倒逼我们优化流程、提升专业度。”四川某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刘先生对新评价体系表示认可的同时也提出疑问,“根据社会代理机构在线评价指标,在客观评价中代理项目数量越多分值越高,这对于我们才成立不久的企业来说,项目数量评价方面就不占优势,所以具体评价指标还需进行合理调整。”

对于全面试行代理机构在线评价,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将加速优胜劣汰,推动项目资源向合规企业集中,同时激励代理机构通过数字化工具提高招标效率,进一步激活市场的良性竞争。据了解,《通知》将根据试行情况,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试点期间,相关部门还将建立意见反馈通道,如有相关建议或意见,可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反映。